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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成功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2017-02-13
 

本报讯(记者吴文龙)新年伊始,常州市喜收国家新年“红包”。市发改委接到国家发改委通知,常州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本次试点创建共有52个城市提出申请, 最终45个获批。此次入选,是国家对常州低碳工作的充分肯定,为该市又添一张国家级新名片。

多年来,常州市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取得明显成效,创建成功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20164月,该市作出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重大决策,组织编制了《常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并于当年6月上报国家发改委。

经充分论证,该市提出到2020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300万吨左右,碳强度比2015年下降22.7%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4%左右。到2023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400万吨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比全国提前7年达峰。

为便于考核推进,设置了包含碳排放总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GDP能源消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率、城镇化率、林木覆盖率等15个指标的考核体系,覆盖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等各个方面。

2020年,该市将完成八项主要任务。一是构建低碳发展格局;二是建设低碳生产体系;三是发展低碳能源提高能效水平;四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五是加快发展低碳交通。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七是深化绿色城市建设;八是建设低碳生态社会。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7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5%;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4%,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8%,清洁能源利用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2%,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44%以下;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实现全市2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全覆盖;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至80%PM2.5平均浓度降低到47.2微克/立方米;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6%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建成两个国家低碳社区,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为此,共排定实施七大类71个重大项目,合计总投资1693.2亿元。

作为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授权常州市在碳总量控制、低碳示范企业创建、绿色建筑及其技术推广等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该市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考核制度、加大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创新和强化宣传教育等七个方面保障低碳城市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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