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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新冠“乙类乙管”后是否可按病假支付工资?
信件内容:
你好,
请问1月8日起新冠病毒归为“乙类乙管”后,职工感染新冠是否按病假处理?谢谢!
留言时间:
2023-01-04
回复时间:
2023-01-10
回复内容:
已经联系本人给予答复。
回复单位:
市总工会
答复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联系方式:0519-88106128 传真:0519-88109842 地址: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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