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工会经费缴纳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我们是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
留言时间: | 2022-04-12 |
回复时间: | 2022-04-13 |
回复内容: | 根据苏工发〔2016〕9号文件(江苏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拨缴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也属于社会组织范畴。 关于经费缴纳的具体事项,你单位可致电0519-88109932 咨询。 |
回复单位: | 市总工会 |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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