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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工会经费缴纳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我们是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留言时间: 2022-04-12
回复时间: 2022-04-13
回复内容:     根据苏工发〔2016〕9号文件(江苏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拨缴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是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也属于社会组织范畴。     关于经费缴纳的具体事项,你单位可致电0519-88109932 咨询。
回复单位: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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