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工会员工福利发放
信件内容: 根据《常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有关规定的通知》  1、“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 元的慰问金”,请问工会会员一年中两次手术(两种病),是否需要慰问2次; 2、“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 1000 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非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后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不再是工会会员(不发放任何工会福利),请问是否可以发放纪念品。
留言时间: 2023-06-15
回复时间: 2023-06-20
回复内容: 已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详细沟通,阐明了相关政策。
回复单位: 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

电话:0519-8810612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6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