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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工会经费返还
信件内容: 请问根据厅字〔2022〕47号文件,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后,是否需要将返还款划款至单位设立的工会,还是在单位自身账面使用
留言时间: 2023-07-27
回复时间: 2023-07-28
回复内容: 已于2023年7月28日电话详细答复。
回复单位: 市总工会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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