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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会举办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 | 推进《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3-05-26  来源:权保部

  5月22日至23日,常州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会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推进会,并举办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加强全市集体协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能力素质。常州市总工会副主席于德江作工作部署。

  于德江对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宣贯工作,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提升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核心精神。各级工会要坚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系统开展学习,引领带动抓好宣传;要深刻理解《条例》的实践要求,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动《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工会的职责。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宣传贯彻《条例》的主要任务。各级工会要抓住现阶段工作中的关键点,将宣传贯彻《条例》与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条例》中的三种协商方式,持续推动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着力深化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要健全机制、凝聚合力,提升以法制手段和法制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力量整合,充分发挥三方协调联动优势,共同研究、协调处理制约集体协商推进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实效化。要坚持合法合理、利益兼顾、灵活实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努力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

  江苏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副校长刘瑛、教研室专职教师施宏,江苏省集体协商专家王延花,原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洪涛分别授课,围绕“集体协商制度概述与集体协商过程”“《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专题解读”“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的实践与思考”和“集体合同协商与履行中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专题培训。

  其间,金坛区总工会、江苏钢锐、东方润安、天山重工、强力先端、畅达峰、今创控股、中车戚所等8家单位,围绕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的宣传、签订、实施、效果自查等环节作经验交流。

  各辖市、区总工会,常州经开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全市各级集体协商指导员、部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企业职工方集体协商首席代表等9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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