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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模范职工之家 争当优秀工会工作者——武进区总工会组织开展2015年度“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武进区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区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的意见》(试行),今年6月,区总工会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指导并引领各级工会在全区工会系统内组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活动。

《通知》明确“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和评选标准,遵循“严格标准、总量控制、好中选优、讲究实效”的原则,按照“自评自荐、申报推荐、调研考评、表彰命名”的程序和办法,全年拟创建“模范职工之家”80个,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100名。

《通知》指出,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一是部署动员阶段(67月),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制定计划、完善方案,全面进行部署和动员;二是指导培育阶段(812月),各创建单位对照《细则》和要求,查漏补缺,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区、镇两级工会加强指导、热情服务;三是申报推荐阶段(201612月),各单位完成本级“合格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区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评比;四是评比表彰阶段(201634月),区总会同镇(开发区)、系统(局)工会组织调研评比,并在“五·一”前夕进行表彰奖励。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模范职工之家”创建作为工会建设一项长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咬定目标,集中精力,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各级工会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打响“为党政分忧、为企业服务、为职工解难”武进工会特色品牌、稳定职工队伍、优化投资环境、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支持,千方百计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力量,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发展动力。(区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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