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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一线职工 疗休养试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各辖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联合会,市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深化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提高一线职工身心健康水平,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三个明星城市”建设,市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健康快乐与我同行”为主题的企业职工疗休养试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活动时间

2019年企业职工疗休养试点活动安排在本年度9~11月的工作日,每期活动时间为3天(含报到和返程)。

二、疗休养活动地点

常州市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及常州市劳动者驿站。

三、疗休养活动对象

疗休养活动面向企业一线职工,优先考虑优秀技术工人,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职工,苦、脏、累、险岗位人员和各类先进工作者,其中,优秀技术工人的比例不低于20%。

四、疗休养活动内容

由常州市总工会提供菜单式服务,相关疗休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在设定的项目方案中自行选择(附件1)。

五、疗休养活动经费

2019年企业一线职工疗休养试点活动,经费由各级工会承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总工会研究制订本地区职工疗休养经费承担方案,其他地区职工疗休养经费由市总工会承担。

六、疗休养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线职工疗休养试点活动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协调,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负责具体实施。新北、天宁、钟楼区总工会保障部及市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联合会,市各直属单位工会按照本通知分配名额,组织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

(一)时间安排。各单位要提前将计划疗休养时间报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具体活动时间双方协调后确定;疗养院汇总各单位疗休养计划后,于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本地区(系统、单位)疗休养计划的制订、对象的审核、相关事宜的协调沟通等工作。每期疗休养活动开始前,疗休养组织单位应将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实名制汇总表电子版分别发送到隶属工会和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在隶属工会审核确定疗休养活动人员名单后,疗休养活动方可实施。

(三)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总工会要参照本通知组织本地区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其中溧阳、金坛组织不少于500名,武进组织不少于1000名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方案于8月底前报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

联系人: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沈怡冰,电话:13775280838;邮箱:1126200996@qq.com;

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葛莉,电话:0519-88838844,13961240996,邮箱:790947229@qq.com;

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刘军,电话:1377528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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