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2-02  来源:财务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总工会是在中共常州市委和江苏省总工会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工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省总工会的工作方针,落实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及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工作计划。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开展工人运动、工会理论、工会改革和工会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和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4、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的拟订,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两个维护”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5、指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6、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新经济组织依法组建工会和开展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全市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7、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职工学校、文化宫建设,组织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职工文化、科学、技术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指导基层工会俱乐部、文体协会并以其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文体活动的开展,丰富和活跃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

    8、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协助市政府做好市级和省级、全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健以及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再就业、扶贫帮困、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11、协助各辖市、区、局、产业、市管企业、省部属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和协商推荐辖市、区、局、产业、市管企业、省部属单位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

    12、负责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3、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4、负责工会系统的国际间交流和联络。

    15、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优化劳动法治环境,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建设

    (1). 推进普法教育和职工法治文化建设。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五一劳动法律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会劳动法律普法宣传活动,完成“六五”百期万人普法目标。贯彻实施全总和省总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全会完成20期2000名工会法律工作者业务培训,汇编《职工权益手册》,提升职工队伍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2). 实施服务千企普惠千人活动。组织1000名工会劳动法律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志愿者,开展服务千企普惠千人活动,走进1000家企业开展法律监督指导服务、建立1000个劳动关系隐患排查信息网格点、调解1000件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和服务1000件。

2、大力推行普惠服务,深化职工帮扶援助项目

    (3). 推行工会服务卡。加强工作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对各级工会组织的业务宣传、培训工作,做好会员信息采集、核对、汇总工作,2015年春节前完成首发10万张的目标,全年发行50万张。定期组织开展特惠服务活动,全年再发展特约商户100家以上、消费门店1000家以上。以“工会服务卡”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职工水平,建设“工会服务卡”专网,为各级工会提供业务辅导和信息对接,及时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信息。

    (4). 做优做实帮扶品牌项目。以星级帮扶中心、站建设为抓手,推进市、辖市区及工业园区、镇(街道)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帮扶服务点建设,解决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子女上学难、住房难、娱乐文化缺乏等实际问题。深化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行动、互助保障、农民工服务等传统帮扶品牌项目,及时调整帮扶标准,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从中得到帮助和实惠。

    (5). 优化创业就业服务。以岗位援助拓宽就业,通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阳光就业行动”和“家政服务工程”等活动,帮扶更多的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万名农民工培训行动”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或优惠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就业能力。以创业扶持带动就业,通过小额资助、劳模基金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创业培训指导等方式,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6). 保障职工安康权益。开展“安全教育四季行”活动,以地铁一号线等重要建筑工地为服务龙头,带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癌筛查等活动。启动“爱心母婴室”创建行动,全年建成50家,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借助安监、建设、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深化“安全月”宣传咨询活动,增加“安康杯竞赛”、“安康三送”等活动的企业参与数量和资金投入,努力扩大基层职工群众受益面。

    3、激发基层创新活力,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

    (7). 开展各类劳动竞赛活动。找准竞赛切入点,不断优化竞赛过程、细化竞赛目标、注重竞赛效果,完善培训、成才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以“六比一创”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组织开展10-15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职工快速成才搭建平台。围绕产业结构调整、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广泛开展非公企业劳动竞赛和“十百千”示范性劳动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劳动竞赛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8). 激发职工创新活力。继续开展“师徒结对”活动,举办一次集中签约仪式、组织一次经验交流、推动一次联合检查、开展一次认定考核、表彰一批优秀师徒。大力促进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六个一“活动。以争创“六型”班组建设为载体,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进班组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创新、发展、提高”为主题,精心组织劳模专家、技术状元“三走进”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劳模品牌。

    (9). 做好劳模服务工作。坚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宣传劳模的原则,出台我市提高劳模待遇的指导性文件,做好五一大会的各项评选表彰工作。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提高创建质量。落实劳模待遇,做好“四金”发放和管理工作,全年组织160名劳模疗休养,做好对低收入省部级、市级劳模的补助手续,做好特困劳模困难情况的收集、审核、建档等工作。

    4、推进协商民主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 推进企业协商民主工作。广泛开展议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层次衔接的企业协商民主实践,开展一次政协委员调研视察企业协商民主活动,组织召开全市推进企业协商民主经验交流会。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进一步扩大共识、集聚合力。继续推动贯彻全总深化集体协商五年规划和省总《关于指导企业实施工资协商质效自我提升计划的意见》,推选确认一批工资协商星级企业。

    (11).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四星级、五星级企业评选活动。发挥工会主推作用,注重对企业家和职工的引导,通过职工民意测评、民主谈心等方式,在和谐企业评价中充分体现职工意愿,倡导企业关爱员工、奉献社会。积极协调质检等部门,推动常州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升级,实现以规范性的评价内容深化创建活动,以标准化的模式完善和谐企业认证机制。

    (12). 推进非公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常州民营经济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在全市重点推进非公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形成职代会制度与企务公开、集体协商、职工董监事制度互动实施、互相衔接的民主管理运行体系。

    5、扩大群体宣传效应,搭建职工精神文化平台

    (13). 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劳模宣讲团的精神引领作用,开办专题讲座班。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文明职工”评选活动,不断加强新时期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参与常州好人、龙城先锋、最美常州人等评选活动,推进企业“道德讲堂”深入开展,扩大道德讲堂覆盖面与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4). 提升工会宣传品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等手段,扩大工会服务卡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效应,提升《常州工人》电视栏目、《常州工人》杂志、《江苏工人报》专版的宣传水平。开通化龙巷网站“普惠职工”专栏,加强各辖市、区工会宣传干部对互联网舆情分析与引导、舆情危机处理与应对、新媒介素养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15). 创新职工教育平台。继续开展职工读书月活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图书馆的合作,加大图书馆分馆建设力度,促进更多“职工书屋”与图书馆的图书资源共享,定期开展流动图书馆服务。继续开展“百场电影”送映行动,提升职工文化共享度。开通“职工网上大学”平台和职工手机书屋,让广大职工在网上学习阅读电子图书、期刊、报纸、视频公开课等,使职工读书学习方式步入信息化、经常化、科学化轨道。做好全国、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全国教育培训示范点的推荐申报工作。

    6、巩固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16). 提升依法建会水平。制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进一步巩固建会成果,组建、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以非公企业、混合制企业和开发区(园区)组建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25人以上、正常经营1年未建会企业的建会工作。大力开展“联手兴家”、“结对共建”、“创建级级带”等活动,重视发挥模范典型、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18年,全市85%以上的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全总要求的“六有”工会。

    (17). 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干部调训,办好新任工会干部上岗培训班,重点在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和村(社区)工会干部工作水平提升上有创新突破,全年力争培训1000名新任工会干部。着力推行工会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和帮助困难职工制度,开展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严格执行对机关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工作效能和作风状况动态考核评价机制。

    (18). 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自觉遵守中央、省、市改进作风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工会系统纪检监督工作的上下联动,推动全市工会系统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9). 工会基础工作。坚持依法收缴经费,督促基层工会经费留存到位、独立开户建账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业务骨干,开展财务互查,推进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为各级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把握经审工作的着重点和着力点,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确实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

    (三)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国际联络部)、组织部、企业工会工作部、宣传教育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经济技术部(市劳动模范协会)、劳动保护部、财务事业部、女职工部、经费审查办公室、机关党委、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市化工轻工工会、市机电冶金工会、市财贸金融工会、市纺织服装工会。

    2、下属企事业单位:常州市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常州市工会干部学校、常州市技术服务中心、常州市工人文化宫(常州市工人业余科技学校)、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常州市康复医院)、常州市工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是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常财预〔2015〕18号)的要求围绕重点工作目标,按照“全面统筹、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二、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

    2016年度部门预算为常州市总工会本级、常州市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常州市工会干部学校、常州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合并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常州市总工会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常州市总工会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401.6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1401.6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为1401.69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为1396.64万元,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8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0.2万元、医疗卫生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6万元。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67万元,主要用于总工会及下属单位开展工会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20万元,主要用于总工会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③医疗卫生支出8.51万元,主要用工会干校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④住房保障支出45.26万元,主要用于总工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和下属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33.09万元、项目支出663.55万元。

    (二)常州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度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9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67万元,占63.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20万元,占32.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1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45.26万元,占3.24%。

    (三)常州市总工会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33.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5.27万元,占29.36%;商品和服务支出12.36万元,占1.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5.46万元,占68.95%。

    (四)常州市总工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常州市总工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重要指标上下年度对比分析(财政拨款)

    2016年常州市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度减少53.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33万元,比2015年度预算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干校2015年预算时将公务接待费误报入项目支出,2016年正常编报。会议费减少53.13万元,培训费减少0.39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财政拨款) 常州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

电话:0519-8810612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6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