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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总表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17-05-04  来源:溧阳市总工会

    近日,为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集中行动”,溧阳市总工会通报表彰了一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个人,共表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指导员10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谈判员5名。

    2016年度,溧阳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集中行动”。这次扩面增效集中行动,主要目标是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推动企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指导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计划,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协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要约常态化、内容精细化、考核标准化”。要求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50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职工50人以下企业通过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实现广覆盖;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含区域、行业)报人社部门审查率达100%。重点指导职工50人以上建会且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对照《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指引》,开展自测自评、持续改进和提升完善,确保2016年底符合星级要求的企业数占90%以上,其中二星级企业占40%以上,三星级企业占30%以上。

    截至2016年底,全市新增建会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45份,其中单建工会工资集体合同130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10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5份。(史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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