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市总工会“四强化”规范内部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5-04-15  来源:金坛市总工会

    根据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出台有关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金坛市总工会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制定并落实了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是强化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责任制度,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

    二是强化工会经费业务费审批制度。各部室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开支,应根据全年活动计划安排,填写《金坛市总工会部室活动责任表》,明确每项活动资金的使用必须落到实处。不得以开展活动名义虚列支出费用套取现金;不得以开展活动的名义转移工会资金而挪作他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虚列会议费、培训费。

    三是强化工会行政费审核制度。凡各部室购置办公用品等均应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席审批同意,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办理日常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所发生的差旅费一律按市财政局转发的《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坛财字〔2014〕101号)文件执行,并如实填写《金坛市总工会出差审批报销单》。

    四是强化工会经费其他支出的管理制度。除工会经费主要支出外,对各种社会活动赞助和扶贫帮困资金的捐赠支出,须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时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工会资金的管理,确证工会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金坛市总工会财务部 韩国英)


 

主办单位:常州市总工会

地址:常州市和平北路166号

电话:0519-8810612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6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