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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总工会“四项举措”推进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金坛市总工会
 

今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总工会以“四项举措”为抓手,着力推进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基础。镇总工会负责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工作的协调,建立有关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新情况、新进展,向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相关部门通报,镇安监部门将已申报单位情况、职业病健康体检情况分析等信息与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相关部门共享。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将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纳入村、企业及主管部门整体工作,加强宣传,为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规范合同内容。镇企业及事业单位按集体合同程序向本单位职工征求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意见时,企业应提供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项目投产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报告等参考依据。签订前,企业须将经双方协商的合同草案向有管辖权的安监部门征求意见,安监部门将出具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是严格签订程序。按照要约、协商、拟订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完整程序进行,确保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具备法律效应。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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