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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1   来源:总工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工发〔201337

 

 

关于开展2013年度金秋助学活动

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工会联合会,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劳模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切实“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帮扶服务职工,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决定2013年在全市工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政府的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劳模和农民工的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

1、持《特困职工证》的困难职工子女;

2、劳模子女(父母一方为市级以上劳模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不包括享受劳模待遇);

3、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帮扶方式和标准

1、结对帮扶。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社会优势,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单位或个人与上小学、初中的特困职工子女结成帮扶对子,进行对口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升学资助。市总工会对今年考取大专、大学或考入高中(含中专、中技、职校)的特困职工子女进行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或职高的2000/人;高中毕业生升大学(含大专)的3000/人。劳模基金奖学金资助,今年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的劳模子女可申报劳模创业基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经市总工会和劳模创业基金委员会审定后,给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升学奖励。

3、大学(大专)在读资助。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对在读大学(含大专)的特困职工子女进行助学资助,资助对象是指曾参加高考将升入大二至大四的学生及今年升四、五年级的大专高职学生(参加中考),资助标准为:2000/人·年。

4、困难农民工子女学费资助。父母在常工作,且在常州四城区读书(上大学不受地区限制)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可申报“五一蓝天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新北12人,天宁10人,钟楼10人,戚区8人,产业10人。

5、就业服务。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用人需求明显下降,高校毕业生签约率同比下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各辖市区工会要充分发挥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等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特别是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应届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对愿意接受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工会要将之纳入“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范围,通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匹配度,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困难大学生给予必要的创业指导和帮助,落实小额贷款项目,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核查,切实摸清底数。各辖市、区、产业、局工会要结合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依据困难职工、劳模档案,尽快摸清辖区内所属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劳模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的底数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数量、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数量,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劳模子女、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档案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今年参加中考、高考和在读大专、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进行认真核查,并逐户走访,切实摸清其家庭状况,同时做好往年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全面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就业等情况。通过调查准确掌握困难学生数量、困难程度、救助要求等,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2、认真落实,做细结对帮扶工作。各辖市、区、产业、局工会要做好本系统内特困职工家庭的结对帮扶工作,确保他们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要求是:①一一结对:认真排查,积极联系、落实,保证每位就学小学、初中的特困职工子女都有结对帮扶单位或个人,明确结对帮扶内容;②措施到位:针对不同的帮扶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③帮扶时间:开学前,结对单位将帮扶的钱、物送到特困家庭,关注、关心结对学生的学习、成长及就业状况;④统计上报:各辖市、区、产业、局工会收集所属工会每位特困职工子女的就学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填报《金秋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

3、认真做好“升学资助”、“劳模基金奖学金”、“大学在读资助”和“五一蓝天助学金”对象的申报工作。各辖市、区、产业、局工会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凡今年参加中考、高考和在读大专、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其中:已享受政府低保的,今年高考和在读大专、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助学资助,由慈善总会统一资助),今年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的劳模子女,都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凭高中、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向市总工会申请升学资助;凭学生证的复印件或就读院校证明向市总工会申请大学在读资助。

4、加强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各辖市、区、产业、局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联系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努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要向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企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5、认真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各级工会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将附表收集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常州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确保“金秋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报送时间:附件1830日前上报,附件2-7810日前上报。

金坛、溧阳、武进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办法和措施,以保证助学帮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2013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2.《金秋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

3.《特困职工子女中考录取情况表》

4.《特困职工子女高考录取情况表》

5.《大学(大专)在读特困职工子女情况表》

6.《劳模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7.《在读困难农民工子女情况表》

                             

 

常 州 市 总 工 会

                              2013年6月20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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