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了职业职代会质量,推动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金坛东城街道总工会分类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
对新建工会的企业,因建立职代会不久,要求企业建制规范,企业应当有明确的职代会届期、基本的运作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职工代表应当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比例结构基本符合《条例》和《工作规范》的要求;职代会的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三项职权内容基本落实,审议通过权的民主程序基本规范,民主管理定期开展活动。
对职代会运作有基础的企业,要求企业职代会与企业管理制度基本上能做到对接,对职工代表选举撤换、培训等工作基本到位;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基本落实到位,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和审查监督三项职权得到重点落实,代表团组审议、方案草案修改、审议通过事项无记名表决等议事规则得到有效落实;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提案、日常民主管理等工作制度齐全并有效开展活动,职代会民主管理小组活动正常。
(金坛东城街道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