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7日,江苏省工会职工教育研究会第二十七次年会在金坛召开。会议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交流职教经验、商讨合作办学,促进全省工会职工教育工作水平提高,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作。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马永青就做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优质高效完成计划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领导。
马永青要求各级工会以这次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把办好职工学校、提升职工素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实现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办好职工学校,把职工学校作为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平台,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根本利益的前沿阵地,作为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的有效载体,真正把职工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效。同时要重视资源整合,加强工会内外资源的有效利用,善于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职工学校的发展壮大献计献策。各类职工学校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需求,以及职工队伍变化和发展的趋势,积极探索研究职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握新时期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实习场所和实践机会,使职工学校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管理机制等更能适应广大职工的特点,满足不同职工群体多样化的需求和愿望。要招纳贤才充实师资力量,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创新办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扩大职工参与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使职工学校真正成为职工学习知识技能的新基地,充实科学文化的新课堂,参与职业竞争的新起点。
会议指出: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6”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部署,也是提升我省农民工职业素质,畅通其发展上升通道的一个重大举措,无论是对更好地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还是对于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适应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大好时机,大力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使我省职工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提高职工学校办学能力、满足农民工自身需求的现实选择。各级工会职工学校要以这次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身改革创新,加强与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把职工学校建成为培训职工和培训农民工的金字招牌。
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学校要重点抓好宣传发动、优质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力争做到农民工人人知晓、企业大力支持、职工踊跃报名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充分利用“江苏工会学院”网和各地分站,为农民工学历教育提供便捷的网络平台和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培训。要与省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与各高校广泛合作,鼓励高校在招生政策、课程安排、学时调配、费用减免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要结合当地产业特点、结构转型及农民工的需要,有所侧重地选择重点招生专业。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共网络和信息公开栏等多途径公示享受补助的农民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是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大事,也是惠及长远、功德无量的好事和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实事,要把协调各个环节,形成多方合力,统筹谋划、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工作有力推进;强化考核激励,狠抓工作落实。省总工会将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适时评先评优。省总工会决定从明年开始,每年投入一笔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参与学历提升的学费补助。
会上,省总宣教部通报了国家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有关精神和我省实施方案及试行工作要求;江苏工会学院介绍了“求学圆梦行动” 专门报名入口使用方法和合作院校情况;江苏开放大学介绍落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文件精神的有关工作情况。苏州市总工会、金坛区总工会职工学校、南京市职工大学、太仓市职工业余学校等8个单位作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有关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就做好当前工作和2017年江苏工人报、工人日报发行征订工作提出要求。 (吴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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