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楼区邹区镇总工会就2016年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向各企业发出特别提示函。把4月份确定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月,要求各企业依法建立和健全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围绕2016年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企业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权益问题,主动提出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企业行政向企业工会或企业工会向企业行政),在平等公开的前提下,及时进行沟通协商,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为确保企业稳定和劳资互利共赢,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