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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总部署十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 十佳合理化建议和十佳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13   来源:溧阳市总工会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江苏省溧阳市总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溧阳市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申报、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十佳合理化建议和十佳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工作、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根据《关于“践行七项竞赛,服务转型升级”主题活动提升年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取得实效。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分别有:10个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组织奖;十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职工十佳合理化建议。

    《通知》明确了评选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具体评选条件和申报工作要求。

    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条件:一年来,基层工会围绕节能减排、设备改进、提高质量、提升效率、安全措施改进、现场管理改进等方面,组织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并形成活动项目化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立项(课题),组织攻关小组;年中有督查,并切实帮助解决创新攻关中的问题;年终有攻关成果评定、奖励。每年立项的项目(课题)不少于3个,形成创新、攻关成果不少于2项。

    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条件:去年已在市总工会备案的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已获常州市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的不再参加评比);2016年以来,由一线职工(车间、工段)和工人技师领衔的创新攻关组(包括劳模创新工作室)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先进工作法)。创新成果在本单位和本行业得到推广和运用,对本单位和行业转型发展有较大的直接贡献,行业公认度大,影响大。创新成果在本单位应用后年直接经济价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的。

    职工十佳合理化建议条件(已获常州市级十佳合理化建议奖的不再参加评比)。符合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范畴,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具有国内同行先进水平和一定的推广价值;经济效益经过科学计算,年节约或创造效益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获得镇(区)、系统(公司)表彰的;推荐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具备原始建议表,奖励审批表,效益计算准确,经主管部门同意。

    评选活动申报工作要求是:全市各级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向各镇(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及直属工会申请、推荐。再由各镇(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及直属工会,采用择优选取的原则,汇总后报市总工会。

    申报工作将于3月24日截止,待申报工作结束后,溧阳市总将联合市科技局、科协等7个部门,及时成立评选评审组,全面负责本次评选评审工作。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的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认真严谨的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在五一前夕给予表彰奖励。(施渊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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