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经审工作,根据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常州市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积极创新实践,不断强化措施,以“三个”结合,建立健全经审工作机制,提高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与“工会组建”相结合,强化经审组织建设。在工会组建工作中,按照“三同时”要求,在成立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做到“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目前,全市基层工会“三会同建”率达100%。在抓好经审组织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经审干部的选配,将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专业人员选派到经审工作岗位,切实保障了经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与“法人登记”相结合,强化经审法律地位建设。近年来,溧阳市总按照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并以此积极推动基层工会独立核算工作,督促基层工会开设银行账户,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独立管理,依法享有所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为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三是与“建家活动”相结合,强化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溧阳市总坚持以经审工作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为出发点,在开展“职工之家”建设评比考核中,把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注重经审工作的组织建设、印章、台账、制度等方面进行考评,发挥好基层经审组织作用。我市各级经审组织上下联动,积极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不留空白点,努力做到审计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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