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坛区儒林镇总工会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工资集体协商实行“三把准”。
一是把准内容。确定本企业2018年工资的支付时间、发放标准及办法;确定工时工价或劳动定额,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发放形式和标准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内容。
二是把准重点。对生产经营相对正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争取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争取稳定工资待遇;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稳定职工工作岗位。
三是要把准步骤。发出要约阶段。各企业工会要主动向企业方发出集体要约,对于基层企业工会要约确有困难的,由上级工会依法承担代行要约的职责,直接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平等协商阶段。参照政府发布工资指导性、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因素,签订好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审查备案阶段。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者通过相应的民主形式经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并按照规定报送区总工会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经批准生效后的合同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示;四是督促检查阶段。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集体协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无故拒绝签订集体合同和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企业讲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取消单位和个人一切先进评选资格,进行通报批评。(金坛区儒林镇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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