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夏墅镇总工会、人社中心组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和部分企业工会干部集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全体人员重点对在工资支付规定、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拖欠工资法律责任、农民工维权渠道这四个方面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要求在集中学习之后,结合实际,进行自主学习,确保弄懂、吃透政策精神,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