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方国强参加2022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年会,为外商投资企业宣讲新《工会法》,副市长陈志良参加活动。
方国强指出,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经济运行总体呈持续稳定恢复态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全年预期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实体经济的强大,离不开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家的作用尤其关键,也是企业工会的工作主线和首要任务。
全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3000多家,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推进常州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工会法》的施行,为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应当切实领会新《工会法》的深刻内涵,推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方国强指出,此次《工会法》修改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回应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突出体现“四个亮点”。
一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工会组织的政治性。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是积极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拓展明确工会基本职责。将工会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顺应形势发展,契合职工需要,符合工会实际,明确工会组织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为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三是落实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产改的法律地位。增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目标;为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适应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职工建会入会权利。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明确了入会权利随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夯实法治基础;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扩大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
加强外资企业建会,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对于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发展信心,鼓励外企在常增资扩股、深耕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外资企业工会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工会既要维护职工的现实利益,更要维护企业的长远发展。工会将引导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最大能量,助推公司发展壮大。
外资企业工会是劳资双方的“润滑剂”。工会组织是桥梁与纽带,帮助职工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实现自我价值,缓冲职工与企业的矛盾,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外资企业工会是实现共赢的“倍增器”。建立工会后,企业可以申报获得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劳模工匠课堂、子女托育、职工学历提升等上级工会的各类服务,更好地凝聚职工力量,服务企业发展,促进企业与职工实现双赢多赢,为共同富裕、共同发展打好基础。
外资企业工会是先进荣誉的“主通道”。建立工会后,企业和职工可以参评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龙城工匠、文明职工等各级各类先进荣誉,从而更好地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也是企业发展巨大的无形资产。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卫国,市商务局局长石旭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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