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劳动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9月9日,区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在区法院举行“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合调处中心”揭牌仪式,并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联合调处中心的意见》。区人民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单位领导出席活动,区总工会副主席朱宏英代表区总工会出席活动。
《意见》强调,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成立联合调处中心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涉仲裁、涉诉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联动调解工作,统一协调成员机构共同参与劳动争议矛盾调处工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从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护航高质量经济发展。要构建联动调解工作平台,区法院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常驻式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就地受理、就地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区司法局指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选派3人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涉仲裁、诉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区总工会指派专人参与联合调处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巡回法庭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联合调处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专人负责调处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四部门的日常联动。
《意见》要求,要健全调裁审联动衔接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性措施建设,提升联合调处工作实效。
一是充分发挥群体性纠纷“示范调判”作用,积极延伸调解职能。以多元化解纷机制为立足点,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二是完善企业用工法治端供给,加强与用人单位及工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推动劳资双方合作共赢。
三是促进劳动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劳动人事争议“黑名单”制度。以惩戒失信倒逼守信,维护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四是建立有效的定期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调处中心出现的相关问题;对重大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及时会商,共同研究调解处置方案,妥善处置。
该中心的成立,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要求,探索新时期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规律的一项新举措,以“工会+法院+人社+司法”的联动调解新模式,实现各单位信息互联、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的维权工作新格局。
区总工会副主席朱宏英指出,区总工会将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完善工会参与调解和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明确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按照职工法律援助要求,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的工作阵地,给予必要的援助。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劳动人事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助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据悉,武进区总工会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旨在破解劳动者“不懂维权”“不敢维权”“不会维权”难题,通过“法律援助+劳动仲裁”方式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路径,实现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无缝对接,整合工会、法院、人社、司法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引导职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全面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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