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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新”·与“新”同行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新北区总工会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素养,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安宁,5月10日上午,新北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监察大队、博爱星律师事务联合罗溪镇总工会开展劳动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为中通快递常州分公司的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活动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薛海强通过两个生动的仲裁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方式指引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增强企业与职工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常州市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杨婷律师从快递平台与快递员间用工关系的演变及责任承担、快递员的劳动保障、侵权事故及保险纠纷处理等方面为快递员作了详细的讲解。

活动现场,罗溪镇总工会以案普法、现场咨询、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发放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诈防范手册》等与职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职工咨询7余人次。

下一步,罗溪镇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强与镇行政审批局、镇司法所等部门联动,通过深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企业、园区、社区、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职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活动实施成效。整个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将持续到12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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