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总工会来指导我们召开了应急协商会,避免了劳资纠纷,虽然降薪了,但得到了职工的谅解,让企业减轻了压力”溧阳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说。
作为当地建筑材料供应领域的重要企业,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面临较大压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职工李某于2024年12月向江苏工会服务网写信,反映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内容未变但薪资减少,有工资单及社会保险记录为证,请求工会协调处理。
溧阳市总工会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核实李某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发现公司因经营困境确实实施了降薪措施,但在程序上存在不规范之处,未与职工沟通协商。
“我们了解情况后,认为应该启动集体协商应急程序,指导企业按程序调整职工薪资。”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此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企业在调整薪资时应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为确保劳资双方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解决问题,市总在企业积极宣传《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依据《条例》,企业在调整薪酬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同时,工会工作人员还耐心地向职工们讲解条例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引导其在集体协商中合理表达诉求,运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两天后,在市总见证下,企业立即启动应急协商,会上企业方详细阐述了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财务状况及降薪的必要性,职工代表也充分表达了自身诉求与担忧。
在工会的持续跟进与积极督促下,该公司积极整改。将10月、11月所欠李某等15名职工的薪资及社会保险全部补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充分讨论,通过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合理调岗调薪的决定。新方案明确了调岗调薪的标准与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同时,最大程度保护了职工权益。
“这次应急协商,工友们很满意,都说工会做得好。虽然降薪了,但企业有难处,要生存,总比下岗强!”老职工张某的一席话,说出了职工的心声。
此次集体协商降薪事件的成功解决,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也为其他企业在面临类似困境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彰显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关键力量。(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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